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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澳门人威尼斯3966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量: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办公室、各系领导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2.成立纪律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3.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学科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考核工作。

二、分专业复试分数线

(一)在不低于国家B区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培养特色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分专业划定复试分数线(参见表一)。

表一:政府管理学院分专业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院所有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三、复试具体工作与相关安排

(一)复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我院复试工作将于2023年3月25日——3月31日期间进行,采用线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复试顺序由复试当日确定。各专业复试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二)复试费缴纳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其他考生为100/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交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的交费指南》,详情请咨询0871-65032387

(三)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我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提交复试材料,材料须于复试前通过微信群提交扫描件,原件入学复查时再次核对。所有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扫描电子版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专业名称+考生编号+考生姓名。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予以保证。内容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4.《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

5.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非全日制专业考生需提交《云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承诺书》

7.同等学力、单独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照《云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负责。

(四)复试考察要求

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察。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两部分。

专业综合测试(含治学态度、基础知识、思维水平、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位考生15分钟左右。

外语能力测试将以对话形式考查考生的听力及口语水平,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

2.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录取。

(六)成绩核算

1.复试计分: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占80%,外语能力测试占20%。

2.录取成绩核算: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分)和复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学位硕士(公共管理MPA),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分)和复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复试综合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3.录取成绩计算方式

报考学术型硕士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0.8+英语测试成绩×0.2)×40%;

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0.8+英语测试成绩×0.2)×30%。

四、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结果公布

各系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汇总复试结果报送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公布。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巡视。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复试过程中投诉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0871-65034572

七、录取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匹配实际招生数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考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八、本办法由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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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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