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办公室、各系领导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成立纪律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三)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学科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考核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分数线及名单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系统内“复试安排查询”功能或学院网站公布信息了解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一)复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我院复试工作将于2024年3月23日——3月31日期间进行,采用线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复试顺序由复试当日确定。各专业复试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微信群 |
复试时间、地点 |
010100 |
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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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3月23日 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政府管理学院301室、303室,候考教室209 |
030200 |
政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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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3月29日 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政府管理学院301室、303室,候考教室209 |
120400 |
公共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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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3月26日 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政府管理学院301室、303室,候考教室209 |
125200 |
公共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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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3月24日 地点:云南大学东陆校区南学楼(六楼复试资格审查;二、三、四楼复试) |
(二)复试费缴纳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的交费指南》,详情请咨询0871-65032387。(此号码仅受理复试费缴费咨询)。
(三)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我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提交复试材料,材料须于复试前通过微信群提交扫描件,原件入学复查时再次核对。所有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扫描电子版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专业名称+考生编号+考生姓名。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予以保证。内容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该表,需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并经学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交。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5.同等学力、单独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照《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6.非全日制专业考生需提交《云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承诺书》。
7.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8.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9.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交指定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考察要求
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察。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外语能力测试两部分。
专业综合测试(含治学态度、基础知识、思维水平、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位考生15分钟左右。
外语能力测试将以对话形式考查考生的听力及口语水平,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
2.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六)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占80%,外语能力测试占20%。
2.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学术学位硕士,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专业学位硕士(公共管理MPA),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复试综合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四、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要求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结果公布
各系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汇总复试结果报送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公布。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巡视。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复试过程中投诉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0871-65034572。
七、录取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匹配实际招生数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须知》。
八、其他
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报考专业复试工作结束之前。
考生参加复试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九、本办法由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复试咨询电话:0871-6503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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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